销售或进口货物(适用低税率、征收率除外)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初级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及灭菌乳、食用盐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不含零部件)、农膜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天燃气、沼气、石油液化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租赁不动产
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
增值电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9%)
出口货物\劳务
按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取得,零税率,未取得,免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境内实际承运人—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经营者—免税
航空运输服务
转让技术、离岸服务外包、合同能源管理、软件服务、信息系统、业务流程管理、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设计服务、影视作品制作/发行(不含播映)【转离合、件息流、研路设影】
实际提供国际运输方—零税率
放弃零税率,36个月不得再申请
①零税率:免且退,免税:只免不退 ②港澳台参照境外
不动产租售(个人出租住房除外)
除销售自用过的动产、旧货(二手车除外),减按2%征收:收入/1(+3%)*2%
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征税
除“营改增”适用5%外,一般适用 3%
除销售自用过的动产、旧货(二手车除外),减按2%征收:收入/1(+3%)*2%
自21.4.1-22.3.31日,小规模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
自20.5.1-23.12.31日,从事二手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
小规模
增值税5-税率与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