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埋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可靠性,连接部位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轻质填充墙不应作幕墙的支承结构
玻璃开启窗的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
不宜在夜晚、雨天打胶;打胶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要求
严禁使用过期的密封胶;硅酮结构密封胶不宜作为硅酮耐候密封胶使用,两者不能互代。同一工程应使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硅酮耐候密封胶
单片玻璃不宜小于10mm
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
玻璃肋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全玻幕墙是唯一可以现场打胶的幕墙
当全玻幕墙高度超过4m(玻璃厚度10mm、12mm),5m(玻璃厚度15mm),6m(玻璃厚度19mm)时,全玻幕墙应悬挂在主体结构上。
吊挂全玻幕墙的结构构件应有足够的钢度。采用钢桁架或钢梁作为受力构件时,其中心线必须与幕墙中心线相一致。
吊挂式全玻幕墙的吊夹与主体结构之间应设置刚性水平传力结构。吊夹安装应通顺平直,每块玻璃的吊夹应位于同一平面,吊夹的受力应均匀
吊挂玻璃下端与下槽底应留空隙,以满足玻璃伸长变形要求。玻璃与下槽应采用弹性垫支承或填塞。槽壁与玻璃之间应用硅酮耐候胶密封
吊持玻璃的夹具不得与玻璃直接接触。夹具衬垫材料与玻璃应平整结合、紧密牢固
墙面外面应平整、胶缝应均匀、密实、连续、平整、光滑,幕墙垂直度、水平度、胶缝宽度、直线度的允许偏差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金属幕墙
石材幕墙
人造板材幕墙
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封堵,填充材料可采用岩棉或矿棉,其厚度不应小于100mm,并应满足设计的耐火极限要求,在楼层间和房间之间形成防火烟带。防火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镀锌钢板承托,在楼层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之间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密封;防火密封胶应有法定检测机构的防火检验报告
无窗槛墙的幕墙,应在每层楼板的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h、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墙。
当建筑设计要求防火分区分隔有通透效果时,可采用单片防火玻璃或由其加工成的中空、夹层防火玻璃。
幕墙的防雷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幕墙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主体结构有水平均压环的楼层,对应导电通路的立柱预埋件或固定件应用圆钢或扁钢与均压环焊接连通,形成防雷通路。镀锌圆钢直径不宜小于12mm,镀锌扁钢截面不宜小于5×40mm。避雷接地一般每三层与均压环连接
幕墙的的铝合金立柱,在不大于10m范围内宜有一根采用柔性导线,把每个上柱和下柱的连接处连通。
铜质不宜小于25平方毫米
铝质不宜小于30平方毫米
兼有防雷功能的幕墙压顶板宜采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铝合金板制造,与主体结构层顶的防雷系统应有效连通。
在有镀膜层的构件上进行防雷连接,应除去其镀膜层
使用不同材料的防雷连接应避免产生双金属腐蚀
防雷连接的钢构件在完成后都应进行防锈油漆处理
幕墙工程防雷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幕墙验收时应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幕墙工程应复验的材料及其性能指标
预埋件或后置埋件、锚栓及连接件
构件的连接节点
幕墙四周、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节点
隐框玻璃板块的固定
幕墙防火、隔烟节点
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