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是最能概括中国传统乡村的一个字。不是贬义的“土”,而是客观、真实的“土”。
无论在什么社会,除去军队、学校等特殊的团体,家庭都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
1. 每家的耕地面积小,聚在一起住,会让住宅和农场里的不会很远。
2. 住在一起,便与合作,比如水利
3. 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
4. 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是人口在一个地方代代累计,从而形成村落。
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地方性的。村与村之间会存在孤立、隔膜。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乡下人的“愚”不是指他们智力不行,而是指他们知识不多。
文字的诞生时因为人们的社会交往受到了空间和时间的阻碍,当面沟通使用的语言无法克服这一阻碍,所以诞生了文字。
语言是社会的语言,而不是个人的语言。除了为社会大众所接纳的语言,还有少数人之间的特殊语言,也就是行话。
文字和语言是人们传情达意的工具,但并非是唯一工具。比如还有肢体行为
人因为拥有学习的能力,所以会让自己的“当前”和“过去”发生分割。
人因为拥有记忆的能力,所以每个人的“当前”,不仅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还包括整个民族“过去”的投影。
农民最的大问题在于“私”。
在两个维度体现:亲缘和地缘
自我主义:以自己的地位作为中心,依次向外圈出一个圈子。
群己的界限是相对性的
假定团体存在,并高于个人。
个人主义:团体中的成员是平等的(平等观念);团体不能抹杀个人,只能在个人交出的部分权力上控制个人(宪法观念)
群己的界限相当明确
道德建立于团体与个人的关系之上:团体是超越于个人的“实在”,并非是有形的。
宗教是团体格局中相当重要的一个“团体”。
整个社会关系网络以自己为中心,“克己复礼”“修身”等是差序格局的道德出发点。
匹配的道德:孝、悌
匹配的道德:忠、信
亲子指父母双方
子女指配偶所生出的孩子
生育的功能导致家庭这一社群是暂时性的
但事实上,任何社会文化中的家庭都承担着除了生育以外的其他功能。
中国的家庭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父系的。按照这种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叫做氏族。
家族在结构上包括家庭,最小的家族也可以等同于家庭。
生育功能
氏族还是一个事业组织,具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
西方家庭的主轴是夫妇,中国家庭的夫妇则是副轴,主轴在父子、在婆媳,是一个纵向的,而不是横向的。 在中国,无论是主轴还是副轴都因为家族的事业性而被剥夺了普通的感情。家法、女子的三从四德、亲子间的负责和服从等都是事业性的效率催生的特色。
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只能去接受它、安于它……
把冲突看做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
恋爱是对未知的探险,友谊会停留在某种程度上,但恋爱不会停止。恋爱从结果上来说是还无成就的,甚至还威胁到了人类的基本事业——生育。
乡土社会依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甚至到了某种程度使人觉得是自动的。
在时间上,每一代的人在同一的周期中生老病死,一个公式。 年长的人甚至可以预知年轻的人将要碰到的问题。
这种社会追求稳定,它不需要男女的恋爱这种激动性的且富于创造性的感情。因此诞生了生理和心理上的男女有别原则。
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
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
法治是“人依法而治”,并不是没有人的因素。
老子提倡过小国寡民,西方至今也能够有人追捧自由主义,这些都是“无政府”的状态。
礼不是“文明”,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法:政治权利
在小农社会里,时代的经验是可以循环利用的,久而久之,一些经验的由来便不清楚了,但因为其仍然有效,所以传统有了一层“照办就有福,不照办就会有问题”的神奇魔力。
即,“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
礼是主动性遵守的
法律是从外限制人,不守法就会被特定的权力施加惩罚与个人
道德是靠社会舆论维持的
“讼师”向“律师”的称呼改变,意味着礼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
当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未能适应法治的时候,贸然推行法治下乡,一方面会破坏原有的礼治秩序,另一方面还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法治秩序,使人们对法治产生抵触。
皇权(横暴权力)收到小农经济的限制,无法进行长期进行大规模工程,所以会采用“无为”的方式来“养民”。
在上下有别的权力统治下,人们达到了休战状态中的临时平衡,但这不是冲突的消弭。
每个人为了维持自己的生活状态,不得不做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同时要求别人做好他们的分内工作,这就产生了权利和义务。
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同时存在于一个社会里面。
换言之,如果利益可以不通过权力就能获得的话,权力便也不那么重要了。
社会继替中对刚刚进入人生之旅的人所进行的社会化过程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同意权力,而是一种教化性的权力。
社会契约的形成依赖于个人的意志,而教化的内容/规律则是先于个人意志存在的。
文化基于同意存在,会被全社会不成问题的内化为自身规范,但对于社会的新分子则是强制性的,即教化。
教化性权力不仅仅存在于亲子关系中,而是包含在所有文化性的强制中。
政治和文化的区别:文化如上;政治则是当社会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时的临时解决办法。
在文化稳定的小农社会中,主要是根据长幼原则来划分的,年长者必然已经经历过年幼者刚刚遇到的问题,所以年长者便拥有了教化年幼者的权力。
血缘:任何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
亲属:由生育和婚姻所构成的关系。
血缘社会:指用生育所发生的社会关系来规定个人的社会地位的社会。 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贵人之子依旧贵、富人之子依旧富
地缘更多的是血缘的映射。地域上的远近是血缘的亲疏一种反映。 随着社会群体的扩大,必然会有一部分人从这个地域中分出去,去开拓新的地区 一部分开拓成功了,但可能会把新地域冠以老地方的名字,比如纽约(新约克)等。
一部分开拓成功了,但可能会把新地域冠以老地方的名字,比如纽约(新约克)等。
群体各分子之间相互拖欠着的无法清算的人情维持着社群的亲密。 一旦要“清算”,便等同于“绝交”
随着人与人的交往越来越多,人情的馈赠无法平衡权利和义务。所以便出现了“当场清算”、“血缘关系之外的商业贸易”等。 这种贸易的中间人主要由“客边”承担,原文的说法就是“商业是在血缘之外发展的”。
这种商业的发展,也推动了地缘的发展。
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
社会继替是指人物在固定的社会结构中的流动(长老权力) 儒家的思想是对长老权力的维护。
长老权力是建立在教化之上的,是有知对无知的。“反对”在这种权力关系里不存在
社会变迁则是社会结构本身的变动(时势权力)
社会变迁越激烈,时势权力越强大。
1. 在横暴权力中,“反对”是不被容忍的,而且在这一权利中,很可能是“反抗”而非“反对”
2. 在同意权力中,由于建立于契约之上,所以“反对”是获得同意的必要步骤。
3. 在长老关系中,“反对”是在表面承认原有形式的前提下,对原有内容进行的修修补补的“注释”。
4. 在时势权力中,由于一个问题可能有多种解决方案,但社会不允许同时进行多个方案的实验,所以,“反对”便成为了不同阵线的对垒。
在旧社会里,“注释”使得名实愈发分离,虚伪充斥着各行各业,而这一切就是为了“面子”——“表面的无违”。
乡土社会人们依靠“欲望”行事;现代社会根据“需要”行事,而“需要”又催生了“计划”。
1. 人类对自己的行为是可控的。即可以选择做什么、不做什么。
2. 人类做出取舍是有根据的,这个根据就是欲望。
有一个重要的问题:合乎欲望的行为就是有利于个体和社会的行为吗? 19世纪有人认为:每个人只能“自私”,充分满足我们本性里的欲望,社会就会形成一个最佳的状态。
费老认为欲望是一种文化事实/文化性的,而不是生物事实/生物性的。
在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很慢,人们有足够的时间去试错,从而总结出经验并加以保留、传承,成为人们的“欲望”。(孙末楠:人类先有行为,后有思想)
但在现代社会,社会变迁剧烈。人们没有时间对“行为”进行试错,只得关注于行为背后的“目的”。 因此,出现了“功能”。
功能是从客观地位去看一项行为对个人生存和社会完整所发生的作用。
功能不一定是行为者自觉地,而是分析的结果。原文是“是营养而不是为味觉”。
“功能”这一概念的崛起伴随着对“理性”的追求。理性和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样事物,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需要依靠知识去计划自己的生活。从知识里得来的权力是时势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