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艺术是“理念”或者客观“宇宙精神”的体现
理式世界是第一性的,感性世界是第二性的,而艺术世界仅仅是第三性的。也就是说只有理式世界才是真实的,而现实世界只是理式世界的摹本,那么艺术世界当然更不真实了,艺术只能算做“摹本的摹本”“影子的影子”,和真实隔着三层。这样一来,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而现实又是对理式的模仿,显然柏拉图对艺术本质的认识是基于它客观唯心主义的哲学观,然而柏拉图对艺术本质的认识中也有值得我们注意的东西,那就是他力图从具体的艺术作品中找出深刻的普遍性来。
他对艺术本质的认识同样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之上。他的美学思想的核心是:“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同样把艺术的本质归结为“理念”或“绝对精神”。但是黑格尔关于美和艺术的看法中又包含了深刻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理念是内容,感性显现是表现形式,二者是统一的,艺术离不开内容,也离不开形式,离不开理性,也离不开感性,在艺术作品中人们总是可以从有限的感性形象中认识到无限的普遍真理。
南北朝时期,刘勰《文心雕龙》的首篇就是《原道》,认为文是道的表现,道是文的本源。
宋代的朱熹认为“文”只不过是载“道”的简单工具,“犹车载之物”罢了,这样一来,“道”不仅是文艺的本质,而且是文艺的内容,“文”仅仅是作为“道”的工具而已,显然这种“文以载道说”,同样把艺术的本质归结为某种客观精神。
认为艺术是“自我意识的表现”,是“生命本体的冲动”。
把他的美学体系建立在主观唯心主义基础之上。他认为艺术纯粹是作家、艺术家们的天才创造物,这种“自由的艺术”丝毫不夹杂任何利害关系,不涉及任何目的。康德把自由看作是艺术的精髓,他认为正是在这一点上,艺术与游戏是相通的。他强调艺术创作中天才的想象力与独创性可以使艺术达到美的境界。康德看到并强调了创作主体的重要性,并且把自由活动看作艺术与审美活动的精髓。但是康德的先验论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又是他关于美和艺术的论述中充满了一系列矛盾。
他认为人的主观意志是世上万事万物的主宰,也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因。在他那里主观意志被说成是主宰一切的独立实体,本能欲望被夸大为具有无限的能动性。
南北朝时期是文学日益繁荣的时期,文学艺术抒情言志的特点得到重视,但这一时期有的文艺评论家把“情”,“志”归结为作家、艺术家个人的心灵和欲念的表现,根本否认文艺与社会现实的联系。宋代严羽的“妙悟说”和明代袁宏道的“性灵说”,也是把主观精神的表现和抒发当作文学艺术的本质特征。
它虽然重视和强调了艺术创作中艺术家作为创作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却把这种主观因素过分夸大到绝对化的程度,以致完全否认客观因素的存在,从而在艺术本质问题上得出了片面的结论。
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发展到后来,更认为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再现”。
人类思想史上第一个以独立体系来阐明美学概念。他认为艺术是对现实的“模仿”,他首先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从而也就肯定了“模仿”现实的艺术的真实性。同时他进一步认为艺术所具有的这种“模仿”功能,使得艺术甚至比它所“模仿”的现实世界更加真实。他强调艺术所“模仿”的不只是现实世界的外形或现象,而且是现实世界的内在的本质和规律,因此他认为诗人和画家不应当“照事物本来的样子去模仿”,而是应当“照事物应当有的样子去摹仿”,也就是说应当表现出事物的本质特征来。
从他关于“美是生活”的论断出发,认为艺术是对生活的“再现”,是对客观现实的“再现”。他的基本论点是艺术反映现实,但他所理解的现实生活不仅包括客观存在的自然界,而且包括人们的社会生活,从而更加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他的机械唯物论的缺陷,使他在美学和艺术思想中充满了矛盾,尤其是他过分抬高了现实美,贬低艺术美,比如他在一个有名的比喻中,曾经把生活比作金条,把艺术作品比作钞票,以此说明艺术只是生活的代替品,自身缺少内在的价值,显示出机械唯物主义的偏见。
它虽然重视和强调了艺术创作来源于客观现实生活,但也把这种客观因素过分夸大,忽视和否认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在艺术本质问题上同样陷入了片面性的泥潭。
形象说,情感说,表现说,形式说
人类社会生活从总体上可以划分为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两大组成部分。为满足这两种生活所分别进行的生产活动,就叫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马克思明确提出了“艺术生产”的概念,将“艺术”与“生产”联系起来考虑,从生产实践活动出发来考察艺术问题,把艺术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这在美学史和艺术史上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创举。
首先,从艺术的起源来看,艺术生产本身是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才从物质生产中分化出来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艺术生产逐渐独立出来。这些劳动产品也逐渐从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变为满足人的精神需要。艺术的起源可能有多种多样原因,但归根到底它离不开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
其次,从艺术的性质和特点来看,艺术生产理论告诉我们,艺术作为审美主客体关系的最高形式,艺术美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艺术是对社会社会生活的反映,另一方面,艺术又凝聚着艺术家主观的审美理想和情感愿望。也就是说艺术既有客观的因素,又有主观的因素,这两方面通过艺术家的创造活动互相渗透、彼此融合,并物化为具有艺术形象的艺术作品。因而艺术的审美价值必然是主客体的有机统一。艺术生产的突出特点就是把创作主体强烈的主观因素渗透到整个艺术创作过程,并融汇到艺术作品之中。
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的发展不能脱离一定时代物质生产条件,一定时代艺术的发展,从最终的原因上讲,总是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但艺术生产理论告诉我们,艺术生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这就是说在社会发展历史的某些阶段上,艺术的发展与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呈现出某种不平衡现象。例如19世纪的俄国,经济十分落后,残存农奴制,但在文艺领域呈现出空前繁荣局面。
同时我们应当看到两种生产不平衡的现象,与艺术生产最终必然受物质生产制约并不矛盾,前者是个别的、特殊的现象,后者是一般的、普遍的规律,从最根本原因讲,两种生产不平衡现象,也有其深刻的经济和政治根源。
艺术生产理论将艺术创作一艺术作品一艺术鉴赏这三个相互联系的环节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来研究,从而揭示出艺术作品与欣赏者、对象与主体、生产与消费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
艺术的本质与艺术的特征二者密不可分,本质是特征的内在规律,特征是本质的外在表现,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艺术生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决定艺术必然具有形象性,主体性,审美性等基本特征。
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形象性。艺术形象是艺术反映生活的特殊形式,哲学、社会科学总是以抽象的、概念的形式来反映客观世界,艺术则是以具体的、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和表现艺术家的思想情感。
任何艺术作品的形象都是具体的、感性的,也都体现着一定的思想感情,都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有机统一。例如,鲁迅先生曾说过,画家所画的,雕塑家所雕塑的,“表面上是一张画一个雕塑,其实是他的思想和人格的表现”。达芬奇的《蒙娜丽莎》体现了鲜明的“恋母情结”,画家通过这幅作品表现了文艺复兴时期,摆脱了中世纪的宗教束缚和封建统治的人文主义思想,是对人生和现实的赞美。中国美学十分重视“传神”,传神的艺术作品不但反映了对象的本质特征,而且表现了艺术家对生活、人物的理解。五代南唐画家顾闳中的《韩熙载夜宴图》人物形象的生动性和深刻性,充分显示出画家传神的精湛才能和卓越功力,也体现出画家对生活与人物的深刻理解。
对于不同的艺术门类来说,艺术形象这种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的统一,具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例如对于雕塑、绘画等造型艺术来说,往往是在再现生活的艺术形象中,渗透着艺术家的思想情感,这种主客观的统一常常表现为主观因素消融在客观形象之中。而另一些艺术门类,则更善于直接表现艺术家的思想情感,间接和曲折地反映社会生活,这些艺术门类中主客观的统一,则表现为客观因素消融在主观因素之中。
任何艺术形象都离不开内容,也离不开形式,二者是有机统一,在艺术欣赏中,直接作用于欣赏者感官的是艺术形式,但艺术形式之所以能够感动人,影响人,是由于这种形式生动鲜明地体现出深刻的思想内容。例如法国著名雕塑家罗丹讲过:没有一件艺术作品,单靠线条或色调的匀称,仅仅为了视觉满足的作品,能够打动人的。西汉时期刘安的《淮南子》中:“画西施之面,美而不可说,规孟贲之目,大而不可畏,君形者亡焉。”从传统画论来看,东晋时期顾恺之就提出绘画要“以形写神”,南齐谢赫论绘画六法时,第1条就是“气韵生动”。罗丹的《巴尔扎克像》摒弃了一切细枝末节,这位大文豪的手和脚都被掩盖在长袍之下,使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头部,尤其是那炯炯有神,气宇不凡的双眼,那双眼睛突出了这位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与众不同的气质,这座雕像的成功就在于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真正在形似的基础上达到了神似。优秀的艺术作品必然是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完美的艺术形式,二者有机统一才使其具有令人惊叹的感人魅力。
纵观中外艺术宝库中浩如烟海的艺术作品,凡是成功的艺术形象,无不具有鲜明独特的个性,同时具有丰富而广泛的社会概括性,正因为达到了个性与共性的高度统一,才使得这些艺术形象具有不朽的艺术生命力。清代的金人瑞在赞叹《水浒传》人物形象时说过,“水浒所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黑格尔认为《荷马史诗》中每一个英雄都是许多性格特征的、充满生气的总和,每个人都是一个整体,本身就是一个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个完满的、有生气的人,而不是某种孤立的性格特征的寓言式的抽象品。鲁迅先生所塑造的阿Q这一艺术形象,不仅具有活生生的个性,具有极为深刻的性格内涵,而且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那个特定的时代,并概括出全民族的国民性弱点。
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是个性与共性的统一体,共性存在于千差万别的个性之中,个性总是共性的不同方式的表现,一切事物都是在带有偶然性的个别现象中,体现出带有必然性的共同本质和规律来。
艺术形象的这种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最集中的体现为艺术典型。即艺术家运用典型化的方法创造出来的,具有栩栩如生的鲜明个性并体现出普遍意义的典型形象。例如阿Q
艺术要用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但这种反映并不是单纯的“模仿”或“再现”。而是融入了创作主体乃至欣赏主体的思想情感,体现出十分鲜明的创造性和创新性,因而,主体性作为艺术的基本特征之一,体现在艺术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艺术创作、艺术作品和艺术欣赏。
社会生活是艺术创作的源泉,艺术创作对社会生活的这种依赖关系首先表现在艺术家往往从生活实践中获得创作动机和创作灵感,尤其是艺术创作的内容,更是来自于社会现实生活。与此同时,艺术创作又是一种创造性劳动,艺术家作为创作主体,对艺术创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没有创作主体艺术作品就无法产生,所以我们说,艺术创作离不开社会,生活更离不开创作主体,离不开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
艺术创作离不开艺术创作的这种主体性特点,是由于艺术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马克思在谈到动物的生产和人的生产的严格区分是指出...)而且比起物质生产劳动来,艺术生产中的主体性更加鲜明,更加突出。艺术创作的主体性,集中表现为艺术家的创作活动具有能动性和独创性。艺术家面对大千世界浩瀚的生活素材必须进行选择、提炼、加工改造,使自己强烈的思想情感,愿望,理想等主观因素,物化到自己的艺术作品之中,正是艺术创作的这种能动性,使得艺术成为了主观与客观、再现与表现的辩证统一。艺术创作更具有独创性的特点,每一件优秀的艺术作品总是凝聚着艺术家独特的审美体验和审美情感,带有艺术家个人的主观色彩和艺术追求,体现出艺术家的创作风格和个性,具有强烈的创造性和创新性特色。例如同样是画马,唐代画家韩幹笔下的马,和元代画家赵孟頫笔下的马迥然不同,体现出两位画家各自的艺术风格和独特的艺术追求。
艺术作品作为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必然打上艺术家作为创作主体的鲜明烙印。中外艺术宝库中,之所以涌现出如此千姿百态的众多艺术作品,正是由于他们凝聚着艺术家对生活的独特发现和深刻的理解,渗透着艺术家独特的审美体验和审美情感,体现出艺术家鲜明的艺术风格和美学追求。
任何优秀的艺术作品都应当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具有艺术的独创性,或许这就是艺术生产的产品与物质生产的产品,这二者之间截然不同的特点之一。取材范围不同的艺术家创作出来的作品自然是各不相同,而那些取材范围相同的艺术家,其作品仍然具有鲜明的主体性烙印,具有强烈的创造性与创新性特色。例如,同样是画竹,北宋画家文同和清代画家郑板桥所画之竹,各有情趣。朱自清和俞平伯两位散文家曾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同游秦淮河之后,各写了一篇同名散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两篇散文不但取材范围相同,时间地点相同,甚至命题也完全相同,但两篇散文却有各自的鲜明艺术特色,成为文坛佳话,朱自清的散文朴实淳厚,清新委婉,俞平伯的散文细腻感人,情景交融。正是由于两位作家面对同一景物时,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在艺术风格上有不同的追求。或者换句话说,打上了各自不同的主体性烙印,才使得这两篇散文具有各自不同的艺术风格。
美感既有共同性又有差异性,既有社会功利性,又有个人直觉性,具有千差万别的个性特征,由于欣赏者的的生活经验和性格气质不同,审美能力和艺术素养等在审美感受上所形成的鲜明的个性差异,使艺术欣赏打上了欣赏主体的烙印。“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而同一部艺术作品,在不同的人看来,往往具有不同的价值,获得不同的感受,鲁迅先生讲过同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所得的感受迥然不同,这是因为在艺术欣赏中,欣赏主体和艺术作品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审美主客体关系。
艺术欣赏当然要以客观存在的艺术作品为前提,没有艺术作品作为审美客体或欣赏对象,自然不可能有艺术欣赏活动。但是,在艺术欣赏中欣赏主体并不是被动的反映或消极的静观,从心理上看,欣赏主体在生命活动中有着极为复杂的心理过程,它包含着感知,理解,情感,想象等诸多心理因素的自我协调活动,它不仅是主体对客体的感知,同时又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改造加工过程,因此,欣赏主体总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兴趣爱好,思想情感和审美理想,对作品中的艺术形象进行加工改造,进行再创造,再评价,从而完成和实现、补充和丰富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可以看出艺术欣赏活动中,欣赏主体与艺术作品之间是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一方面艺术作品总是引导欣赏者向作品所规定的艺术境界运动,另一方面欣赏主体又总是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感受能力来改造和加工作品中的艺术形象,总而言之,艺术鉴赏的本质就是一种审美的再创造。
艺术欣赏中的这种主体性的特点,甚至可以使欣赏者实际获得的艺术感受,与艺术家原来的创作意图之间产生相当大的差距。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其引子是两句短小而威严的动机,这一动机延展至整部交响曲,对于交响曲的主题,贝多芬曾解释为命运在敲门,而法国浪漫派音乐大师伯辽兹对主题的理解更加生动形象,他认为“这简直就像奥赛罗的愤怒,这不是恐慌不安,这是受了折磨之后暴怒之下的奥赛罗的形象。”
综上可知,主体性贯穿于艺术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艺术创作一艺术作品一艺术欣赏,意味着创造性和创新性,所以我们说主体性也是艺术的一个基本特征。
从艺术生产的角度来看,任何艺术作品都必须具有两个条件:第一,它必须是人类艺术生产的产品。第二,它必须具有审美价值,即审美性,正是这两点使得艺术品与其他一切非艺术品区分开来。
艺术的审美性集中体现了人类的审美意识,审美意识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人类的社会实践,艺术也正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终于完成了由实用向审美的过渡,成为人类审美活动的最高形式。艺术美作为现实的反映形态,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比现实生活中的美更加集中、更加典型,能够更加充分的满足人的审美需要,同时艺术又是人类审美意识物质形态化的表现。
艺术美之所以高于现实美,是由于通过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把现实生活中的真善美凝聚到了艺术作品之中。
艺术中的真并不代表生活真实,而是要通过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通过提炼加工改造,使生活真实升华为艺术真实,也就是化真为美,通过艺术形象体现出来,艺术中的善也并不是道德说教,同样要通过艺术家的精心创作,使艺术家的人生态度和道德评价渗透到艺术作品之中,也就是化善为美,体现为生动感人,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例如北宋画家张择端的巨型长卷风俗画《清明上河图》就鲜明地体现出艺术中这种真、善、美的统一。
生活中除了真、善、美,也有假、恶、丑。但是,生活中"丑"的东西,经过艺术家的创造性劳动,同样要通过审美特征在艺术作品中体现出来。这就是说,在生活中我们既可以找到美的现象又可以找到丑的现象,在艺术中却一概都以审美性表现出来。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家的能动创造变成了艺术美。事物本身"丑"的性质并没有变,但是作为艺术形象它已经有了审美意义。例如莫里哀的著名讽刺喜剧《吝啬鬼》,成功地塑造了阿巴贡这一极端自私而贪婪的人物形象,深刻地揭露出资产阶级贪财如命的本质。喜剧《伪君子》,成功地塑造出达尔丢夫这一无耻伪善者的典型形象,同样也是使作品中"丑"的人物形象具有了艺术的审美价值。这些优秀的艺术作品,都是通过艺术的审美性,使"丑"的人物形象获得了不朽的艺术魅力。
艺术美注重形式,但并不脱离内容,是二者的有机统一,中外艺术史上形式美的问题,受到许多艺术家的重视。例如,南齐画家谢赫在《古画品录》中提出的绘画六法。俄国19世纪文艺理论家别林斯基同样强调:现实的美只在内容,而艺术则把它融化在优美的形式里,因此绘画在优于现实。
艺术的形式美不能脱离艺术的内容,因为艺术的形式美在于它生动鲜明地体现出内容。刘勰认为形式应当服从于内容,真正的艺术美不在辞藻的华丽,而在于确切生动的表现内容,顾恺之的“以形写神”,要求画家抓住人物的典型特征,表现人物的内在精神,王维更进一步认为凡画山水,意在笔先,强调画山水草木同画人物一样必须显示出对象的内在精神,黑格尔美学的核心是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认为艺术美的本质在于感性形式体现出理性内容。建筑艺术例证:帕特农神庙,悉尼歌剧院。这些例子从侧面说明了艺术的审美性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