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政府明确承认,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而被一般人
接受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法律方式
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为保护贵族特权提供了方便
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和强力要求
前449年,立法委员会颁布《十二铜表法》
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
第一部成文法
限制贵族专横,保护平民利益
是以往习惯法的汇编,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
的不合理法规
从罗马建国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
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十二统表法》就是一部典型的公民法
侧重国家事务,偏轻司法规范
注重形式、缺乏灵活
从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
对外扩张导致疆域扩大,人口增多
给外邦人以司法保护
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的法律
更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简洁灵活、实用有效
万民法逐步取代公民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西塞罗
自然法之父
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抽象的法律观念
(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
规的指导原则
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权益(维护奴隶制度)
提高了平民的地位,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的爱国热情和参政的积极性
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维系罗马持久统治的重要工具
罗马帝国灭亡以后,对罗马法的研究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
罗马法又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
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